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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申請事宜
說明:
一、【申請時間】98年12月2日(二)至98年12月18日(五)止。
二、【申請對象】:
(一)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
1.不需重新申請者為:凡已辦理"減免核准在案者",不需重新提
出申請,將逕予核發至畢業為止(不含延長修業年限)。
2.需依規定申請者為:新取得資格者或休、退學再復學者。
(二)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皆需要重新申請
(因各鄉鎮市公所於每年年初才開始受理低收入戶證明書之申
請,故請符合低收入戶條件之學生於年初時儘速前往辦理申請
,本組將依新年度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辦理減免作業,請
同學注意時效,以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三)身心障礙學生:每學年皆需重新申請。(年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
未超過二百二十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四)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
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惟研究所在職專
班自本學期起不予減免。
(五)現役軍人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六)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七)減免核准在案者:名冊請參考學務處→生輔組→最新消息(98學
年度第2學期免核准在案名冊)。
網址:http://www.student.ndhu.edu.tw/OSA2008/Life/index.html

三、【申請流程】:線上登錄申請→列印申請表→檢附表內規定相關證
明文件→送生輔組辦理。(未於期限內送件或資料不齊全者,視同
未申請,如逾期辦理者,將完成4小時之愛校服務)
四、【線上申請系統登錄網址】:(學務處→生輔組→學雜費減免)
http://web.ndhu.edu.tw/portal/sysloader.aspx?sysid=6
五、【承辦單位】學務處生輔組:姜紫淇小姐(03-8632218)
截止日期 : 20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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