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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申請事宜
一、【申請時間】98年12月2日(二)至98年12月18日(五)止。 二、【申請對象】: (一)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 1.不需重新申請者為:凡已辦理"減免核准在案者",不需重新提 出申請,將逕予核發至畢業為止(不含延長修業年限)。 2.需依規定申請者為:新取得資格者或休、退學再復學者。 (二)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皆需要重新申請 (因各鄉鎮市公所於每年年初才開始受理低收入戶證明書之申 請,故請符合低收入戶條件之學生於年初時儘速前往辦理申請 ,本組將依新年度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辦理減免作業,請 同學注意時效,以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三)身心障礙學生:每學年皆需重新申請。(年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 未超過二百二十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四)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 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惟研究所在職專 班自本學期起不予減免。 (五)現役軍人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六)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七)減免核准在案者:名冊請參考學務處→生輔組→最新消息(98學 年度第2學期免核准在案名冊)。 網址:http://www.student.ndhu.edu.tw/OSA2008/Life/index.html 三、【申請流程】:線上登錄申請→列印申請表→檢附表內規定相關證 明文件→送生輔組辦理。(未於期限內送件或資料不齊全者,視同 未申請,如逾期辦理者,將完成4小時之愛校服務) 四、【線上申請系統登錄網址】:(學務處→生輔組→學雜費減免) http://web.ndhu.edu.tw/portal/sysloader.aspx?sysid=6 五、【承辦單位】學務處生輔組:姜紫淇小姐(03-863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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