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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校102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須知(關乎個人權益,請詳讀)

有關本校102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須知(關乎學生權益,請詳讀)

說明:

一、為保障本校學生權益,避免日後發生學生保險糾紛,務請將以下說明事項
協助轉知貴系所、貴單位所屬關於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註冊費、逾期未繳
註冊費或選擇不參加學生團保及休學生加保等學生。

二、本校團保費併同註冊費繳納,但若是辦理分(延)期繳費學生及辦理就學貸
款內容不包括團保費的學生、休學生有保險需求者等,務必在開學日算起
30日內完成繳交團保費以便辦理加保作業,逾期未繳費者,若未事先告知
需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將視同自動放棄參加當學期學生團保資格。

三、學生團體保險生效日上學期:102年8月1日至103年1月31日;下學期103年
2月1日至7月31日。當發生事故傷害或疾病住院時需於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若療程尚未結束得以申請延長不得超過兩年辦理。申請保險表格均可在衛
保組網站-學生團體保險下載。理賠項目與金額請參考101暨102學年學生團
體保險規格書,本學年承保公司為三商美邦人壽保險公司。

四、另依據教育部101年9月7日臺訓(一)字第1010165173號函指示,大專校院學
生團體保險雖非強制性,但選擇不參加團保學士班學生,需於開學2週內經
家長同意簽署切結書,碩博班學生由本人簽署不參加保險同意書(學務處衛
保組網站-學生團體保險)。辦理退保者可依據切結書(同意書)及繳費單影
本到衛保組申請退費。

五、休學生加保手續:1.繳交團保費2.繳款證明影本送衛生保健組。繳費方式
參閱本校學務處衛生保健組網站─學生團體保險─休學生加保須知。

六、補助每位學生100元,餘額616元分兩學期繳納,每學期繳308元。原住民、
低收入戶等學生可享優惠,上學期繳202元;下學期繳201元。(特殊身份須
先辦理減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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