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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校102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須知(關乎個人權益,請詳讀)
有關本校102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須知(關乎學生權益,請詳讀) 說明: 一、為保障本校學生權益,避免日後發生學生保險糾紛,務請將以下說明事項 二、本校團保費併同註冊費繳納,但若是辦理分(延)期繳費學生及辦理就學貸 三、學生團體保險生效日上學期:102年8月1日至103年1月31日;下學期103年 四、另依據教育部101年9月7日臺訓(一)字第1010165173號函指示,大專校院學 五、休學生加保手續:1.繳交團保費2.繳款證明影本送衛生保健組。繳費方式 六、補助每位學生100元,餘額616元分兩學期繳納,每學期繳308元。原住民、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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