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Recent

數據載入中...
101學年度「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開始申請

101學年度「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開始申請

本校101學年度「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

參考網址:http://www.student.ndhu.edu.tw/files/14-1007-47092,r2462-1.php

一、申請對象:(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公告附檔)
(一)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研究生限發生意外變故者。)。
(二)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三)上學年學期學業平均成績3.0以上,操行成績B以上者,一年級生以高三成績申請。
(四)有社團領導經驗,社會服務或工讀證明者為優先。
(五)受領本獎學金者,得兼領其他獎學金,其總額三萬元為限(全年全部獎學金七萬為限)。

二、獎學金名額及金額:30名,每名4萬元。

三、繳交資料:
(一)申請書、
(二)戶籍謄本、
(三) 國稅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四)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戶證明(無者免附)、
(五)上學年成績單(一年級生以高三成績單申請)、
(六)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附說明書並經導師核章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七)有社團經驗、社會服務或工作經驗之相關證明或獎狀、
(八)詳細自傳、履歷表、大頭照與家庭成員生活照、
(九)導師或教師推薦信1封。
※上述第1-9項文件之電子檔光碟1片(標明:學號+姓名)
 


四、申請受理期限:請於101年11月2日(五)1700時

      備妥資料送至系辦,系上統一匯整後經主任推薦送出

五、收件辦理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業務承辦人:葉俊良先生 聯絡電話:863-2219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