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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0-2「優秀學生留校升學獎學金」開始申請
本校100-2「優秀學生留校升學獎學金」開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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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優秀學生留校升學獎學金」之申請資格如下:
(一)碩士班
本校各系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在學前三年成績為該系前百分之十且經甄試或入學考試正取本校碩士班或僑生經由其他管道分發入學者,得申請獎學金五萬元。
(二)博士班
本校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經甄試正取或獲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得申請獎學金六萬元。
(三) 獲本獎學金之學生,若前學年之學業成績(二月入學學生以連續兩學期在學之學業成績)平均GPA達3.70,則得再申請此獎學金,碩士班以二學年、博士班以三學年為限。
二、凡於各學年度第2學期入學,符合獎勵辦法申請資格之同學,請於101年3月2日前填具申請表先由教務處審核成績後,再交由系(所)辦公室彙集轉送學務處辦理。
三、申請表如公告附件。http://www.student.ndhu.edu.tw/files/14-1007-33910,r356-1.php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直接向學務處生輔組業務承辦人葉俊良先生聯繫。
聯絡電話:863-2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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