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通識中心訊息
各位師長及同學大家好: 1.於101年1月2日中午12:30 所舉辦之「通識課程說明會」,教務處課務組及通識教育中心 針對會中所討論之問題及相關因應措施進行Q&A彙整,詳如附件,請參閱。 2.取消「核心課程需修習並至少六學分」之規定,適用在校所有學生。 3.若有疑問可至本中心或教務處課務組洽詢。 通識教育中心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