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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學期應數系教學助理(TA)開始申請(至1/31止)。
106-2學期應數系教學助理(TA)開始申請
系統開放日期自即日起~107年1月31日(三)止。 系統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fT9ftC8wiDxqxaVheL29TVJdMGtWxrus8kkqW1h-GS8/edit
填寫結果查詢: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SSA3X9ETybpyNIMfyBAEL78q4W0laKFKbRQNiHAOJJ0/edit
注意事項: 1.本校同一學生薪資「下限為肆仟元,上限壹萬貳仟元」。(每小時以1000元/月計算)。每位TA的薪資下限為4000元(在本系的下限),上限為12000元(指在全校擔任TA的上限) 2.因應全民健康保險法,如單次給付達最低基本工資者,依規定需扣繳個人補充保費2%。 3.配合104年6月17日教育部與勞動部分別發佈學生兼任助理之相關原則,本校教務處仍將持續推動教學助理制度,並為因應現況及保障學生勞動權益,新制教學助理制度全面調整為勞雇關係,並依規定納保。 4.擔任本系TA必須選修本校規定課程並不得有專職工作。 5.填系統後,若任課老師確認您為該科教學助理,系辦會公告TA名單及聘任時數,並通知TA完成聘任程序(即勞保加、退保單填寫完)。 6.各科目學生選課名單,煩請向各任課教師索取。 7.所有TA均有義務參加教學卓越中心每學期辦理之「教學助理專業知能培訓研習會」,且每學期至少需達2(含)小時以上。如無法出席者,須繳交請假證明(經教師同意簽章),並須補課。該研習活動之參與度,列為遴選優良教學助理評鑑項目之一。 8.105學年度起需領有證書始得擔任各類教學助理,惟第一次擔任TA者,至遲可於當學期結束前補繳證書。 9.107年起最低時薪140元/時。 10.其餘請參閱:本校相關法規。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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